关于举办永利yl23411no1(威海)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年01月12日 15:3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校区决定组织永利yl23411no1(威海)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博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教师可参与产业命题赛道。

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次报名参赛。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永利yl23411no1(威海)。

国际项目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是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二、参赛赛道和组别

我校可参加为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国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的相关通知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渠道开放后另行通知。

以下各赛道的参赛要求和组别设置为简版,具体可参考附件1,最终以国赛通知为准。

(一)主赛道

主赛道参赛项目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发展要求,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项目应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大赛不局限于“互联网+”项目。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分为以下六类:

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本科生初创组、研究生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红旅赛道

红旅赛道参赛项目要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报名时,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

公益组: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我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要求具体见附件1)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六)以上信息均参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届时校赛将根据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最新赛制做调整。

四、比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与参赛报名(暂定即日起至2023年3月3日)

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学生、毕业五年以内的创业校友、符合参赛要求的师生共创团队报名。

(二)校赛评审(暂定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底)

1、初赛

学院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种子项目选拔和推荐顺序排序,后将项目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校区。

2、复赛

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评审,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候选团队。

3、决赛

大赛评审委员会邀请专家对候选团队进行现场评审,决出金银铜奖若干。

(三)项目打磨与推荐省赛(暂定2023年4月至2023年7月)

校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集中培训,并按照校区推荐项目配额择优遴选项目推荐参加第九届“互联网+”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五、奖励办法

1.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奖项。

2.参赛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创新学分、申请奖学金和综合素质赋分。

3.获奖项目指导教师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教研业绩。

4.视创业项目的成熟度与发展意愿提供相应的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5.获奖师生按照学校以及省赛(国赛)的政策规定,获得竞赛奖金。

6.获得“互联网+”省金奖以上的项目后续优先获得学校创新创业基金扶持。

六、报名方式

1.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学院汇总表》(附件3),并准备商业计划书、30页以内PPT以及关于作品的其他说明材料(例如市场调研报告、专利证书等),该部分材料应做到简洁、明了,形式不做统一规定,于2月24日18:00前将电子版压缩包文件命名为“第九届互联网+项目名+队长姓名”发送至永利yl23411no1团委科创中心邮箱jxkczx2022@163.com

2.待通知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https://cy.ncss.org.cn/)开放后进行线上申报;

3.认真学习附件4-7参考材料。

4.校初赛以网络评审形式进行,遴选进入校决赛初步名单,校决赛将以现场问辩形式进行,届时需要另外报送1分钟视频材料,校决赛预计在4月底举办,各团队利用寒假时间,尽快完善项目。

七、联系方式

校赛QQ交流群:185280014

学院QQ交流群:724321963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张老师5688776    宋老师5688701

大赛学院联系老师:李老师5688342

具体比赛事宜校区将根据山东省以及全国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正式通知进行调整,请各参赛团队及时关注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网站以及QQ工作群。

永利yl23411no1

团委科创中心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